图为:农业合作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计划单列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乡镇企业、渔业厅(局、委、筹办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其他有关单位:为作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,现将2…图为:农业合作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计划单列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乡镇企业、渔业厅(局、委、筹办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其他有关单位: 为作好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,现将2015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指南印发,请求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。 一、2015年农业部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发表申报、自下而上、逐层编成的原则,由合乎涉及资质和条件拒绝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拒绝,逐层编报项目实施方案。
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。 二、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合理测算编报项目开支,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开支科目不得随便调整。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没列支的开支科目,不准不得申报。
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审查,防止违宪申报。 三、严肃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依法编成“三公经费”和会议费等支出。
地方及非支出单位请示项目不准不得决定“三公经费”和会议费开支。 四、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严肃编报,各级主管部门要作好审查、汇总工作。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所有申报文件要统一以财(计财)字号文件,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按项目指南拒绝上报我部国际合作司,同时抄送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(1份),多达请示时限将未予法院。
五、未尽事宜请求与农业部国际合作司、财务司或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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